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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歡畫畫,也只能會畫畫,什麼都搞不來。

在那1972年的時代,要繪油畫是都麼奢侈的事情,就用那學生級的油彩及棉畫布…就不是可以負擔得起的事。

要以畫養畫,要搞創作?那是不可能中的不可能。

不過啊!

命運是最大的宇宙力量,命運會搞定一切!

居然是美國人喜歡我的創作油畫,要多少就買多少,不管我畫的多爛,畫的有夠幼稚…統統買走。

真好!這就是發運啦!福氣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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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-d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